房屋拆迁维权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律师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一家6个人其中四个女儿. 我是2005年招女婿结婚 ,因为当中家中房子太小,在2004年的时候我们家就另外建了一栋,准备结婚用,在办房产证时当时政府一直托着不给办房产证.这栋在2007年拆迁的时候就给拆了,当时说的时候是有重建地分的,也一直给了半年的过渡费,可到现在突然说没有重建地分也领不到过渡费,也得不到一个说法.现在我就是什么也没有啦,还有我们的户口在结婚的时候就是跟爸妈已经分开了,在2007年我已经结婚生子..

 我想问,这样算不算违章建筑,如果我想要回重建地,我可以要回来吗,当是拆迁时候都是口头说有重建地分的.我应该怎么做
来自: 222.240.156.170 留言时间: 2008/6/5 17:10:58
回复内容 你好!
    是违章建筑的可能性较大,
    你可以找拆迁机构交涉,要求落实,如果不予履行的话你可以组织证据起诉他们。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6/6 15:41:39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