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您好!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因觉得学校宿舍条件不好,决定跟宿舍同学一起去校外合租,我们在校外找到一套间,并与房东达成协议,内容是:房租880元/月,物业管理费45元元/月,有线费用20元/月,因房东有家电,需要交1000元押金并预付3个月房租,共计3830元,我们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房东要求我们先交500元押金,在三天内把其他钱一并给他时,他就给我们房子钥匙.....在我们筹钱的第二天发现有其他同学也有住在同一小区,但他们的物业管理费和有线费交纳的费用比我们少,但房子大小结构一样,所在我们在第二天跟房东要回我们的押金并解除协议,但房东只退回100百元给我们,我想请问其它400元押金我们还能要回吗?
谢谢您!
来自: 222.240.248.28 留言时间: 2008/5/27 17:03:00
回复内容 你好!
    理论上押金是可以要求退还的,但你们这种情况看情形还是得适当损失小部分费用才能让房东老板妥协!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5/27 22:57:36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