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违约如此赔款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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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你好!
   我是湖南一所高校的教师,当时与此高校签约时间为5年,签约协议书上规定工作前3年不能考博士,我今年上半年为止工作2年,现考取博士,并打算违约离开工作单位去读博士,也就是说我是工作2年去读博士.我们学校人事处说我只工作2年就走,离工作年限5年还差3年,3年违约赔偿15000,这一点我也认可.但他们居然说还要我把工作这两年的所有工资和津贴全部退给他们,期间我上的所以课程只按30元一节课付给我课时费,其他钱全部退给学校,请问这个规定合理吗?有没有违法?另外去年违约离开这个学校的老师都没有说把工作期间的所以工资和津贴退给学校的这个事情。
来自: 222.243.160.59 留言时间: 2008/5/17 0:42:53
回复内容 你好!
  违约条款必须是提前制定好的,如果你们当初合同里面没有约定你必须退还工资和津贴的话,学校要求你退还则是无任何法律依据的,你可以明确坚决!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5/18 17: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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