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国有资产能如此处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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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们职工医院在厂破产前2002年做为优良资产剥离出来,当时厂长想转为股份制,划到他私人公司名下.厂退休工人不同意没成.职工就用身份置换的补偿金入股,总股本400万,职工占15,国有股是300万,每个职工发了一个内部股权证,没有章程,也没到工商局登记.2004年当地政府向市政府打报告连人带物接收后没有告诉职工,由于医院长期没有投入,管理不好,2005年院长连哄带骗给自然人李先生,2007年当地政府以300万将医院卖给了李先生,买主要我们到工商局登记.我们才知道医院卖了。请问:1.大股东出让股权要通告小股东吗?<政府官员说不要通知>,在职工告国有资产流失时,就变成300万出卖经营权无限期。医院是4000个平方米,他现在每年出租80万。 2.医院股份制还没成立,能以股份制卖吗?<政府说完善就是了> 3.2002年医院剥离出来放在市医化行管办,我们职工到市医化行管办问,回答是<人没有改制,医院资产和在册人员一同移交的》.后来当地政府官员去找了市医化行管办,市医化行管办的口气就变了,请问我们职工就凭着没有注册的内部股就是国有身份改制了吗? 4、请问我们怎样维权?
来自: 121.71.45.117 留言时间: 2008/5/8 16:32:05
回复内容 你好!
    大股东出卖资产时候应该经一定表决权的股东共同同意才可以行使!
    医院能卖但不能是所谓的股份制卖。
    不是。
    具体情况可以来电详细谈!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5/9 8: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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