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后被逼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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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你好!我在某公司任外贸业务员.我们公司的业务只有我和另一名船务组成.我是2007-11月底进的这家公司,但是当时我的前任业务主管老板要求其留任三个月把我带好后才可以离开,因为她要急着走仅用了一个月时间与我交接工作,于是从2008-1初开始我就一个人负责此公司的业务.但是后来老板觉得我在与工厂和客人沟通之间存在一些不足,他想招一名男士接手我的工作.那位新来的业务主管于2008-4月初时招进公司,他曾经做过同行业的外贸业务,有一些国外的客户.后来老板决定留任那位男士.于是在2008-4-23时叫我以及新来的那位业务员.跟我说我在公司仅做到4月底.然后要我跟新来着位把工作交接清楚,其他要求可以和他说.但是他说完后就说有事要出去,要我晚上找他,他一般晚上都在,可是后来我却发现他晚上也不在公司.到目前为止公司从二月份到现在的工资尚未结清.而我当时与公司签署的合同仍在他手里.所以我很担心我工资到我交接清楚后就无法拿回.而且他辞退我仅给我一周的工作交接时间.我当时就有逆返心理,很不愿意交接.新来的却要求我一定在四月底前把工作全部交接清楚.有些事情上我没有跟他合作,于是他以此为由,没有答应签名表示交接已经完成.后来到这个月5号我再次回公司办理此事时,他们不把此算如我的正常工作,而仅要求我交接工作.并立下双方的协议说我在这个公司的工作到2008-4-30,而工姿在我2008-5-8日前交接清楚后结清.这样的条款对我很不利但当时我只想着能拿工资就好就签了.现在他们如果到我把客户都交接清楚后有反悔的情形我该怎么办?我还有没有可能拿我的工资?谢谢!
来自: 59.49.201.165 留言时间: 2008/5/6 20:08:25
回复内容 你好!
    如果有反悔,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操作,可以来电咨询!
    另外工资也可依同样程序操作!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5/7 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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