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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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在一楼盘买了一套商品房,我是办的银行按揭,首付我付了30,现开发商通知我再交10,因为我们是第二次买房,所以首付需增加10,我现在因资金问题,想把房子退掉,可开发商说我需付违约金。我决得不合理。
(原因是开始买之前我就说明了这一情况,可他们说没有关系,买房代款是以个人为单位,那一套是以你老公名义买的,这一套以你的名义买不受影响。)
请问我需付违约金吗?请帮帮我,谢谢!
来自: 220.168.1.150 留言时间: 2008/4/29 9:07:51
回复内容 你好!
  因为开发商没有重大违约而你想单独解除合同的话,是要面临违约的风险,但如果能证明开发商有违约或是侵害在前的情况的话,你可以不需要违约金就能解除合同!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4/29 23: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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