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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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甲借给乙5万,约定利息为2,即每月给乙1000元利息。从07年1月1日至08年1月1日。到07年5月1日时,乙不能给付利息。由于还没到还款期限,甲不知能否起诉乙,要求偿还本金和利息。
来自: 61.187.16.2 留言时间: 2008/4/18 14:20:15
回复内容 你好!
    乙方不给还利息,视为违约,甲方依据《合同法》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偿还本金和利息。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4/19 14: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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