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工作,要孩子又不离婚咋办?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快三十七的我已是二次婚姻,前妻给我生下一子,在儿子半岁时,我三姐不知从那拾来一个刚满八天的女娃,由于姐夫的固执,女娃就寄养在我家,为了能让孩子健康成长,我妈已找人把孩子们的户口都上了;最让我头痛是我成了孩子们的监护人,我原本不在呼,可我的婚姻出了问题;在儿子三岁时我们离婚了,孩子由我带,我带孩子们艰辛走过了七年;在一次偶然机会,我结识了三十出头没婚姻吏和我情投意合的她,我们相爱;结婚;本以为是一个幸福的家;可问题就出在孩子身上,我们都有工作,她是初婚,作为女人她要生一个自已的孩子才能安心,可我们办不了准生证,就因生孩子这事又闹要离婚,一家老小不安宁,婚姻再次出现危机!请问:我们要保工作,她要生孩子而又不离婚该咋办?
来自: 58.44.243.41 留言时间: 2008/4/1 11:46:36
回复内容 你好!
    只有选择变更监护人,把孩子在法律上再送养.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4/1 21:34:13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