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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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尊敬的上级领导:
  长沙船舶厂厂内直管公房拆迁公平,公正,办得真的“狠好”上次发表的这封贴子我们没有表达清楚,我们并不是指滨江新城拆迁办办事不公,而是针对长沙船舶厂内成立的拆迁办公室,办事不公,违法违规,贪污、私分、截留拆迁款。

  国家拆迁我们是非常支持拥护的,不是这一次政府拆迁我们这些困难户根本不可能享受到这样的待遇。大家众所周知的滨江新城拨款7800万用于拆迁,但用于拆迁户的款项到底是多少只有厂里说了算,我们拆迁户根本是不知道的,也没有协商过。这是不是合理的?我们这些拆迁户到底有没有知情权?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使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的文本。我们要求看到这个文件

  我们也并不是说滨江新城拆迁指挥部采取断水、断电,而是长沙船舶厂拆迁办曾贴出公告说2008年3月18日以前不搬的,就断水,断电。这是事实!!
  滨江新城确实是按79号令对我们船舶厂进行拆迁的,但是长沙船舶厂自己制定的拆迁文件却相对于79号令“断章取义”,曲解上级意思,贪污、私分、截留拆迁款是肯定存在的,船舶厂给我们的拆迁补偿费用是根本不可能保障我们拆迁以后购得起房屋,我们也没别的意思。只要求有一套自己的产权房屋。
  希望市政府领导来为我们主持公道!谢谢!
来自: 220.168.69.159 留言时间: 2008/3/28 22:15:48
回复内容 你好!
  可依法维权!政府的行政手段可做维权的辅助。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3/29 22: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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