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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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父亲有一子一女,也就是我跟我妹妹。父亲在世时,有一套单位分52平米的房子,1994年买断是我出了7700的钱,妹妹没出钱。然后父亲去世了,在2006年时妹妹写了放弃一切权利的字条,于是我又付了4800元将剩下的买断费用补齐。现在妹妹将我告上法院,要求分得一部分遗产。请问这个遗产这样分配呢?(房子估价是20万)
来自: 59.174.145.20 留言时间: 2008/3/27 21:42:49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妹妹做为第一续位法定继承人,是有权继承的,但当时如果也做出了明确的放弃声明的话,他的权利将因此而丧失。这财产你仍然是独占的。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3/29 22: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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