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船舶厂厂内直管公房拆迁公平,公正,办得真的“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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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因滨江新城建设所需厂内生活区在此次拆迁范围之内,厂里成立了拆迁办公室,立起了《依法依规和谐公正搞好厂内直管公房拆迁工作》的横幅标语,直言有私房和享受过经济实用房及福利分房者不能算拆迁户,而只能作搬迁给予适应的经济补偿,时至今日所公布出来的“长沙船舶厂厂内直管公房拆迁补偿结果”与他之前的直言却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滨江新城拨款7800万用于船舶厂汽车队,供应科,老配电间及厂内生活区住房拆迁费用。就我们拆迁户而言,关于拆迁这一处拨款多少来拆迁我们完全没有知情权,厂领导从未召集我们拆迁户开过一次动员大会也未有任何关于拆迁政策解释。拆迁补偿一切由厂经办说了算,厂内拆迁文件与长沙市政府79号令都相互冲突。这合理吗?还贴出公告说里面没有被安置好的住户不搬就断水断电,赤裸裸的威胁恐吓。现在政府都强调阳光拆迁,人性化拆迁,公平公正公开。我们的人权何在?!!
  同样都是厂方的地,房,职工。为何所得不同,高的达到19万,低的仅几万元。其中的玩味不言而喻。为什么有些可以依凭条件得到相关补偿,而另一些拥有相同条件却得不到相等的补偿?公平公正在哪?如果你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事先应给拆迁户解读拆迁政策公布补偿方案,拆迁户也该享有拆迁补偿的知情权力吧?按理拆迁应保障拆迁人所获得的补偿至少不应比原来的居住条件更差,不能出现被拆迁人在获得补偿后,而买不起房子的情况吧? 我们这些被拆迁户确实有困难,要求一套住房不过份吧?
  能教教我们这些困难住户该怎么办?谢谢
来自: 61.187.18.209 留言时间: 2008/3/24 13:59:44
回复内容 你好!
    你们手上仍有选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权利。具体操作事项可以来电详谈。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3/24 23: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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