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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你好,我的工伤被评为十级,我的工资是900一个月,现在我要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具体怎么赔偿,赔偿范围是哪些,谢谢.
来自: 222.247.218.96 留言时间: 2008/3/22 18:13:28
回复内容 你好: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按此规定,你的赔偿额是5400元。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3/22 20: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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