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地被征收地上青苗的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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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是湖南省农民,我租用了其它农户的闲置田十余亩作为果苗培育基地,每年支付租金,但没有签租地合同,现该地将被开发商征收,而补偿价格远低于当季产值,我不同意征收,但被租户愿意被征收,请问开发商可以强制执行吗?请问我该怎么办?还有什么有效的处理方法?急,请求你们的帮助,谢谢
来自: 210.22.54.7 留言时间: 2008/3/20 15:02:02
回复内容 你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人所有。”
    由此可见,你享有实体权益,但没有直接介入谈判的权利.
    如果被征收户明显偏低接受补偿对你造成了损害,你可以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3/21 0: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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