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儿子,我该怎么办?请求你们的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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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在协议书中已有探视权一项。但事实中男方不让孩子(2岁半)与我见面,孩子也与我陌生了,一抱就哭。他们以这个理由为由不让我抱儿子,看儿子。我想问:1、我有没有权力将孩子带走随我生活一天或一个月?
    2、再就是除了上诉外我可不可以把孩子带过来长期随我生活?男方付一定的 抚养费,(他们有这个能力)。
    3、我能不能和他们换着来抚养儿子,因我条件有限,但又很想儿子,也不想儿子心里有阴影,希望他们跟别人一样也有一个妈妈,如他们不肯一定要上诉吗?我该怎么办,请求你们的帮助。谢谢
来自: 58.61.145.76 留言时间: 2008/3/4 21:44:16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对抚养权的分配有异议的话,建议你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变更小孩的抚养权。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3/5 18: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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