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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和老公两年前领的结婚证,因为他们那里的房屋要征收。但发现我们性格不合,就没有发生同居关系。今年正月,他到我们家大骂我是做小姐的,(事实却不是这样的)并要我退还他的订婚的彩礼10000元。请问他这样骂我我可以告他诽谤吗?我是不是要退他的彩礼呢?因为我的户口迁到他家了,我的户口征收到的钱能算我的吗?
来自: 124.147.171.188 留言时间: 2008/3/3 0:13:21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可以告他毁谤。
    对方支付的彩礼因为已经办理了结婚手续可以不退还。
    另外征收的钱你有权取得。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3/4 0: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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