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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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今年某某把南京茶都店面e06一间楼上楼下各20平方转租给某某包括店内一切装修,租房期限从协议起到2008年5月18日止租金装修费包括五千元押金在内共计17060本协议经双方签字之日开始生效,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当天先付10000元整,交付房子时在付5060元整,余下17000元整到2007年元旦前付7000元整,余下5000到 年底前付清,到时不付清房主有权收回房子。

你好 请看一下有没有什么毛病。
来自: 221.226.240.210 留言时间: 2008/2/27 21:30:51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具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如果对方不履行义务的话,你有权以收回房屋的使用权做为对抗!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2/28 0: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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