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我今年43岁了.在一年前经人说了一个对象30多岁.前不久她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情.我现在要和她分手,在说分手的情况下她多次来无理取闹.在她纠缠下我动手打了她几下.第二天就去医院住院.医院说她是轻伤害.现在她来问我要8000块钱,她什么事情都不做.也没有工作,我该不该付这钱?该怎么办?
来自: 122.89.189.164 留言时间: 2008/1/28 17:44:50
回复内容 你好!
    如果有人身损害,还是应该给予赔偿的!
    一事对一事,她的其他方面过错不能抵消你人身侵权的责任。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2/1 16:23:07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