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东西被学校无故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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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您好!
我是新东方烹饪学院的学生,元月3号离校实习半年,办理了退房手续,可我的东西还放在学校,每晚还是会回寝室睡觉.15号学校粉刷寝室,在我们没人的时候,为了粉刷把我们寝室的东西搞的好乱,第二天学校上级领导来校突击检查,学校为了应付,叫同学来我寝室整理东西,把我们寝室的东西丢了好多,其中包括我的一个鞋盒,里面有手机一部、白金项链一条、身份证两张、学生证、银行卡三张等等还有好多东西,当天下班回来在垃圾堆里找回身份证一张,银行卡一张,其他东西还没找回,现在学校不承担责任,您认为这是不是学校的责任?我自己有没有责任?看到后请速回,谢谢!
来自: 222.240.175.2 留言时间: 2008/1/20 21:39:56
回复内容 你好!
    学校有间接过错责任,但更主要的直接主任还是经手的同学。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1/22 0: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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