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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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夫妻之间有6年没有生活在一起了,当初分居时,因为女方有外遇,男方做人也有不到位的地方,一直闹,至双方一直闹离婚,可最终,到了政府,男方又不离了,请问这样的情况女方要求离婚,可以吗?这样男方若提出索赔,能成立吗?如果女方不要财产,是否行!期间,男方没有尽到对子女抚养的义务。
来自: 220.178.28.110 留言时间: 2008/1/17 22:01:29
回复内容 你好!
    任何一方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另外索赔需要证据的支持.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1/17 22: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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