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门面,到期还拿不到钥匙,我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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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lvshanlin
我买了个门面房,现已拿到房产证和土地证.
当时物业(原房东)也是通过房产代理出售门面,代理公司给我包括:(买卖合同),门面买时得到原物业通知租户的签字(房屋出售通知书),(原来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后又给我(门面移交书),随后我给了全部的房款,我也要了租户的押金.
现租期已到,租户不续租也不搬走,说他们和原房主没有达成协议,说门面移交书不是他本人签字,属代理公司伪造.门面移交书里面包括免3个月房租,作为装修赔偿(其实原合同说的很清楚,到期是无偿移交的),还有租户说原租赁合同前句是一年的租期,下句又有写了2007年4月1日到2007年12月1日为止.租户说还没有到期,这里有抵触,请问哪句有用哪句没有用?
该起诉谁?
我该如何才能以最有用的方法,合法拿到门面?
还有租户扬言若要强行搬出要破坏所以装修,我该如何预防?
补充:移交书现我已查明是伪造,是代理公司找另人签署,原房主也已证实,不是租户本人签名.
来自: 58.20.130.245 留言时间: 2008/1/9 10:13:15
回复内容 你好!
    可起诉代理公司侵权,要求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包括你的门面租金损失等.
    原租户无过错,很难对抗他.
    具体操作事项可来电或来所详谈.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1/10 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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