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刑事责任和要求怎么样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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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爷爷由于地基问题和邻居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我爷爷抢过邻居的锄头,后来发生打斗,我爷爷用锄头把邻居的手弄伤了皮出了血,邻居用砖头砸我爷爷没砸中,后经我伯伯制止,打斗停止,邻居趁我们都不在家,只有我奶奶在做早餐邻居闯入我奶奶家找锄头,锄头没找到,邻居就就抢走我奶奶的烧水壶和铁锅,并把锅里的菜拿走,我奶奶上前阻拦,邻居推倒我奶奶致我奶奶九级伤残,请问,邻居是否构成刑事责任,我家能够要求怎么样的赔偿,谢谢.
来自: 222.243.66.166 留言时间: 2007/12/22 18:43:16
回复内容 你好!
    可以向公安报案,如果公安部门没有受理,可以进行刑事自诉!
    如果走民事赔偿的途径,也可以依据救治医疗费用等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可以直接起诉!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7/12/22 19: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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