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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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是一名普通的长沙市民,两个星期前,我是衣恋公司平和堂东堂店的一名营业员,在没有任何原因的情况下,一位负责长沙地区的区长胡丽利一个电话就通知我被解雇,找了两个借口充当原因:本人不够活泼,形象不适合.但是,在本店工作的同事中,有脸上长满痘痘的,有刚生完孩子身材变形的,难到这是形象吗? 我和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我要投诉胡丽利!
来自: 220.202.119.226 留言时间: 2007/12/15 13:42:31
回复内容 你好!
  未到期用人单位是不能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你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恢复其劳动关系,并承担相应损失!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7/12/18 0: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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