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集资建房房屋漏水维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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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所住的是单位的集资建房,06年年底楼上住户入住后就出现了严重漏水情况。我当时就找到楼上住户,他们答复他们装修的时候没动下水管道,是房屋质量问题,要我们去找物业公司。后来我多次找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则回复是楼上装修的问题导致漏水。把我家漏水的事情当皮球踢了有大半年。后来我强烈要求物业公司出面解决此事。他们再次以楼上住户不同意为由(因为要维修的话就要动他家的地面)推托。一直到现在还未见有人来出面解决此事。现在我家的卫生间吊顶因为漏水的问题严重腐蚀了。请问我该怎么去做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请问我在物业公司一直推托的情况下该向什么部门投诉?谢谢!
来自: 222.247.89.21 留言时间: 2007/12/8 15:18:48
回复内容 你好!
  房子有质量保证期的,在此期间施工单位必须保证维修且承担所有费用的。
    如果过了质量保证期的话,一般只能业主自行承担所有维修的费用,然后你可以尽量去申请一下公共维修基金。
回复: 本站站长 回复时间: 2007/12/9 19: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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