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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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你好!
  请问<城市房屋拆迁条例>与<物权法>有冲突,那么现在<物权法>已正式实施,<城市房屋拆迁条例>是否作废?现在房屋拆迁是以什么为依据?
来自: 58.45.69.175 留言时间: 2007/11/18 22:45:50
回复内容 你好!
    法律的废除必须通过法定程序,但如果条款上有冲突,依据上位法高于下位法的原则,也可以直接适用上位法。即——《物权法》。
    现在房屋拆迁在其《条例》并没有明文废除的情况下,仍然被适用。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7/11/19 12: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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