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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父亲在年轻时服兵役期间生病,因为兵种原因和生病的原因。27年后朋友调档案才得知父亲退役后每月可以得一定的补助金,可这都是27年后了。27年的每月的钱都因为没人告知,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直到如今才知道。父亲问及能否要回27年前的钱时,对方告知。不能!只能从现在开始每月领取。我想请问:27年的钱能不能要回,应该采取怎么样的方式。我们不太懂法。只觉得这事不是父亲原因,在父亲不知的情况下不能领取这些补偿。好像很亏。所以想了好久来问问。能否留个电话。我好咨询下。谢谢。
来自: 222.243.19.222 留言时间: 2007/11/16 12:58:41
回复内容 你好!
  请出示提供具体政策,因为更多的是军政问题,所以必须区别对待看是否有其追溯力.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7/11/16 22: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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