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投无路的撤迁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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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在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中央提出构建和协社会,建设新农村的政策下。位于湖南省望城县桥驿镇的长沙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的拆迁户们将面临无房可住,走投无路的境地。
为了保障长沙市垃圾处理工程的顺利,原居住在望城县桥驿镇洞阳村的部分居民响应上级政府的号召,于2005年4月开始测量房屋,2006年11月15日拆房。并租住于菖蒲塘承建地。长沙市财政局拨款48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此拆迁项目。然而时致今日,在桥驿镇政府安排给居民的承建地未竣工,承建地未正式交付给居民的情况下。桥驿人民政府居然强行停止给放居民的过度费。并且4800万专项资金除用于房屋征拆大约花费900多万;补助给居民的异地森林看护费1000万;自来水接入费300万;承建地建设1200万。总计花费约3400万元左右。按当地实际征拆人口622人计算,人均不到31000元。当地居民在现今所得补偿的情况下,根本无经济能力建房。并且余下的1400万元资金去向不明。居民们在多次恳请当地政府解决未果的情况下,今希望社会各界关注此事。
我们所有拆迁居民在此感谢大家
来自: 222.244.146.227 留言时间: 2007/11/2 22:12:26
回复内容 你好!
    你们法定的救济程序可以选择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另外该事件也做为本站的一个基本职能,我们也会把相关材料调查整理呈交汇报到上一级司法行政机构,以促参考监督。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7/11/3 20: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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