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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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公司老总以我的名义在银行贷了100多万的款,当时我只是签了一个字,而且贷款的时候写的我那个资产证明也是不真实的,全部都夸大了,我唯一的家当一所房子他们当时也没看房产证,也没有上门来看,当时老总也有拿他自己的一个门面做抵押,担保人我也不认识。公司财务做帐的时候做了我的债权,变成了公司欠了我这笔钱,后来,公司老总跑了,公司破产的时候银行通知我那个100多万的债权分了几万块钱,要我去把钱领回来还给银行,他们就撤诉,我想请问一下这个字我可以签吗?还有,这个贷款我应该要还吗,我要负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100多万对于我一个打工的来说根本就是一个天文数字,我根本还不起,而且这笔钱我根本就没拿,银行的人也知道。谢谢!
来自: 58.45.154.231 留言时间: 2007/10/25 13:23:34
回复内容 你好!
    如果你是作为贷款人的法你签银行的肯定要还.但事实上如果你真的没有其它可以承担责任的产权,银行也不能通过其他的手段来逼迫你.

    你签什么字?不是很清楚,请来电咨询.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7/10/25 16: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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