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所及球馆】究竟谁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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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们是长沙市一大型住宅社区业主,入住已四年,但开发商一直宣称社区配套设施【会所及球馆】属于他们,并出租对外营业,可却又始终拿不出产权证明。请问开发商是否侵犯了业主的权益?
来自: 58.20.65.179 留言时间: 2007/10/11 11:06:36
回复内容 你好!
    依据十月一日生效的<<物权法>>,业主有权共有其附属设施及其收益,开发商侵犯了业主的权益.具体条款参见第80--83条.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7/10/11 21: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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