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做合法吗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你好,
我是一名业务员,在小区跑业务时,发了些传单在客户的门上,结果让保安知道了,后来那个保安经理叫我到物管处,说我在小区里发的传单严重干扰小区内业主的工作和休息,就罚了我两百块钱,请问物业他这种做法合理吗?他又不是执法部门有资格罚我的钱吗?
来自: 59.155.211.154 留言时间: 2007/9/22 13:34:53
回复内容 你好!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5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而物业管理公司不是行政机关,所以无权实施包括罚款在内的任何行政处罚行为。

  同时《物业管理条例》第46条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管理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可见并没有罚款的权利。你可以向其索回。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7/9/22 19:46:01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