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同行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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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同住人,是指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十在该房屋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居住一年和他处有无住房条件的限制。

请问这个解释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自: 61.150.203.242 留言时间: 2007/9/2 7:31:27
回复内容 你好!
    这个词的定义至今至少在本人的涉及范围内,还没有在哪个法律法规里看到。以上的陈述应该只是学者的学理解释。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7/9/2 10: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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