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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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律师你好我是湖南株洲的。

有两个问题请教:1、我老婆和他父亲及我小孩为农村户口,共住一栋二层楼,一楼为他父亲和母亲(为城市户口)住居,有单独产权证。二楼为我老婆所有有产权证,我为城市户口。该栋房屋共有一个集体土地使用权。现株洲2006年20号文件拆迁有两种补偿方案:1、征购。2、自拆重建。我要求自拆重建,拆迁指挥部以三个理由不同意我自拆重建只许征购:1.只房产证分开土地证未分开,只分我岳父一个宅基地(土地证是他的名字),我老婆房子只许征购。2.村规民约父母与一个子女住一起只能一个宅基地,(没能提供村规民约给我,我岳父另有三个儿子已于90年代转城了有房子)。3.我在城里购有经济适用住房,享受了政府补贴。以上三点不能分宅基地自拆重建只能征购。请问是否合理?有相关法律吗?
2.我小孩为农村户口,已经5岁了,因98年调整土地以来没有再调整,我小孩没有分到土地,现拆迁没有任何安置补偿,拆迁指挥部是以土地数量进行补偿安置的,这近十年来死了和迁出的人都在安置补偿,而没有分到土地的人都没有安置补偿,请问是否合理?有相关法律依据吗?

来自: 222.245.11.28 留言时间: 2007/7/19 16:09:36
回复内容 你好!
  情况较特殊复杂,请携带相关材料直接来所咨询!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7/7/24 21: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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