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多人急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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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们有100多人在同一单位已工作十年以上,现仍在该单位继续工作,单位以没时间为理由已有2年未与我们签劳动合同,我们是否有权要求单位与我们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院是否支持。
来自: 222.58.232.145 留言时间: 2007/6/21 13:14:51
回复内容 你好!
  根据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前,劳动者因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前提是双方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才行,任何一方不同意,也无法签订不定期的劳动合同。法院不会支持!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7/6/22 20: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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