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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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您好!我的一位亲友前几天出差,在出差地宾馆休息时从宾馆五楼摔了下来,造成全身多处骨折。原因是宾馆房间的窗户太低了,他本人当时也喝了一点酒,在开窗户的时候失足掉了下来,现在宾馆以其喝了酒为由想推卸部分责任,请问象这种情况宾馆方应付全责吗?请尽快答复,谢谢!
来自: 220.169.10.139 留言时间: 2007/6/4 15:41:02
回复内容 你好!
  目前我们国家还没有关于高空房屋窗户设置的相关强制性规定!你朋友的坠楼主要还是自身重大过失原因。宾馆一般是无责任的。但如果能证明宾馆在窗户的设置上有明显的安全瑕疵,危险隐患的话,则是可以要求宾馆承担一定责任的!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7/6/4 22: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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