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帮帮团记者 刘琦
“交钱容易,退钱怎么这么难!”昨日,市民伍彩云为了5万元定金的事再次来到长沙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江背监管所参加调解。上月底,她在长沙县江背镇一处名为“梅花雅庭”的楼盘签下认购书,并交了5万元作为定金。“后来回家跟我老公商量,他不同意买这套房子,而按照长沙房产新政,我并没有购房资格。开发商未对我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他们是不是也要承担责任?”伍彩云感到很无助,现在她只想拿回这5万元定金。
定金交完,想退回遭拒
伍彩云告诉记者,昨日是她第四次到梅花雅庭楼盘。“我在其他楼盘看完房出来,有置业顾问带我去梅花雅庭看看,就跟着他们去了。第二次来看房时,置业顾问说交钱算诚意金,后来又说诚意金和定金其实没区别,稀里糊涂我就交了5万元定金。”12月7日,伍彩云与销售方在江背监管所进行协商无果后,昨日到此进行调解。
“我们于12月5日接到了伍女士拨打12315进行投诉。”江背监管所所长毛先念介绍,接到投诉后,他们通常会组织双方自行协商,协商无果的消费者协会参与调解,当事人双方还可以申请司法仲裁或向法院起诉来解决消费纠纷。经过昨日的调解,双方仍未达成一致——伍彩云认为认购书签的是自己的名字,自己无购房资格,丈夫又不同意买房,地产商就必须退款;楼盘代理商联盈地产楼盘营销总监则认为买方应履行合同,定金依照合同是不能退还的。
“楼盘周边并不像广告宣传页上所述有那么多配套,我认为卖方存在虚假宣传行为。”生活工作不便、缺乏理想的教育资源配套等是伍彩云想退定金的主要原因。对此,毛先念表示,卖方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或其他违法行为将由工商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此前,置业顾问告诉我定金可以退,他们向开发商湖南万物生商业广场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递交了申请,但是后来这份申请被卡住了,退定金的事情也没了下文。”伍彩云坚信,未对她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属于卖方原因,定金应退。
购房人若不履约难退定金
“这份认购书是有歧义的,你看这里。”伍彩云向记者出示了她在楼盘签署的认购书,上面有一段话——“本认购书所称的‘卖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买方逾期付款超过三个自然日;买方……若发生上述是由之一,本认购书自动终止,买方所交定金不予退回。”她认为,该段中的“卖方原因”系错别字,应该是“买方原因”,认购书中的这一错误让她理解产生了歧义。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告诉记者,如果仅是出现个别字笔误,难主张整个合同无效。
记者查阅这份认购书发现,其中规定了“如因买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买方已付定金不予退还”。李健律师介绍,依据《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购房人缴纳定金后若不履约,则难以索回定金。”李健表示,但如果是因为政策限购,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属于典型的不可抗力,开发商应当返还定金。昨日,伍彩云拨打了12348法律咨询热线,援助律师表示开发商应按合同主体来审核购房资格。“你签的合同主体是你个人,而不是夫妻双方,审核购房资格就应该只审核你本人的。”该律师称。
“认筹跟认购、诚意金跟定金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地产从业人士唐琳告诉记者,认筹是客户交诚意金办卡,等待开盘,一般认筹协议中会说明诚意金可退;认购则是交定金,认购书中会说明定金不可退。唐琳提醒,购房者在签订任何文件之前,都应当详细阅读并了解其中内容,避免因此导致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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