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记者 庹妮妮
通讯员 杨志鑫
在合法婚姻存续期间,却打着“处对象”的旗号,编造各种理由索要钱财,已经年满50岁的老妇人肖莲共骗取了两位老人李华、凌进23,800元。近日,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依法判处被告人肖莲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
保姆变“伴侣”
老人被骗万余元
肖莲本有丈夫,且两人并未离婚,但她却谎称自己已经离婚,在双峰县某家政所进行了征婚登记。
2014年8月上旬,在上述家政所工作人员的介绍下,李华认识了肖莲,两人商量好肖莲以保姆的形式到李华家陪他。
不想,两个多月后,2014年10月28日,肖莲与李华竟然举行了简单的“结婚仪式”。这之后,肖莲以是李华伴侣,要李华为其买衣服、金器等为由,向李华先后要了现金约13,000元。
谎称已离婚
称想在一起需买金器
同年12月5日,家政所的工作人员再次将凌进介绍给了肖莲。
“我叫‘肖莲花’,已经离婚。”与凌进见面时,肖莲谎称。当日,凌进就将肖莲带到了自己家中住下。
第二天肖莲提出要回家,并要求凌进给她见面礼,凌进就用红包装了500元给肖莲。
过了几天,肖莲又到凌进家,其提出两人想在一起就需要凌进去购买金器给她。凌进于是将自己存有1万元的存折给了肖莲,肖莲将凌进该存折上的1万元存款和300元利息取出。
后凌进的儿子打听到了肖莲的真实情况,遂向公安机关报警。肖莲共骗取凌进10,800元。
骗局被拆穿
老妇领刑一年处罚金
近日,双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对于上述犯罪事实,被告人肖莲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肖运连共骗取李华、凌进23,800元。案发后,肖莲的家属已代向被害人李华、凌进全额退赔,并取得了两位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肖莲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肖莲的家属主动退赔被害人的全部被骗款,对被告人莲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判决被告人肖莲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二万元。
律师 :老人婚恋
要注意潜伏的法律风险
湖南首届优秀公益律师、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表示,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此,本案涉案金额已经达到超过5000元立案标准了,依法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也是于法有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