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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云南威信官方回复“请中央都不怕”?回应:文件或系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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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老子”,大骂“不是人养的”,“你请中央都不怕”。

这是近日网友曝出的一份“文件”照片上的内容。云南原威信县农机厂员工声称,2013年11月,原威信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原威信县经科局”)局长邓兴钊亲手把这份官方回应交给他们。

“没有这回事。”7月25日下午,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007)致电现已改任威信县农业局局长的邓兴钊,对方表示,此事当时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上报县委。

北京时间记者注意到,这份文件题为“威信县经科局关于原国营企业等农民轮换工上访问题的答复”,盖有原威信县经科局的“大红印章”。该文件语句不通,错字频出,其中提到,“老子说的你们不听,来我经科局污(注:‘污’为闹的意思),你这些老年不是人养的”“你请中央我都不怕”。

“威信县经科局关于原国营企业等农民轮换工上访问题的答复”语句不通,错字频出。图/受访者提供

邓兴钊否认了这份文件的存在,他表示,此事当时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上报县委。但是具体报案时间和内容,以及向县委报告的内容,他已记不清楚。随后,他称自己在开会匆匆挂断电话。

原威信县经科局已于2015年与县商务局合并,组建了威信县工信局。

“文件绝对不会是(我们)发的,有可能伪造。”威信县工信局党组专职副书记张如聪表示,确实有工人上访这件事,但是局里没有发过这个文件,局里已经专门写了汇报给县纪委。

“当时我在乡镇上工作,因此我没有这个文件,不过,现在能在纪委找到备案。”他表示,“这文件敢肯定不是单位发的,这种回复完全是低俗粗俗的,一个单位不可能发这样的答复。”关于更多细节,张如聪表示自己刚来不久,以前的事情不清楚。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告诉北京时间,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原威信县经科局属于国家机关,如果文件属于伪造,那么伪造者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

   新闻地址:http://www.sohu.com/a/160158906_698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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