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庹妮妮 通讯员 傅爱军
“来看电影啊?”“等会就来!”2014年11月8日下午,被告人李某看见11岁的男孩威威从超市门前经过,便假意邀请他进超市看电影。不久,威威依约到了超市,却不想这一去他就再也回不了家。
2015年5月14日,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赫山区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广受关注的李某、陈某、符某绑架杀害小孩案。
首次绑架未遂
李某的哥哥在益阳市某小区开有一家超市,李某从部队退役后便在该超市务工。
2014年3月,李某与昔日战友赵某(另案处理)、陈某预谋实施绑架勒索钱财。通过观察了解,李某认为常到超市看录像的威威家境富裕且便于下手,遂将其确定为作案目标。
同年8月左右,陈某、赵某先后来到益阳,3人购置了一台二手轿车作为作案工具。经过踩点后,3人计划利用威威上学之际在必经路上实施绑架。
但赵某、陈某在蹲守过程中感觉到可能暴露了行踪,绑架计划只得作罢。威威逃过此劫。
看电影的男孩再未回家
第一次未得手并未打消李某绑架威威的念头。多次联系陈某后,李某还改邀某咖啡店的女服务员符某一同参与绑架。
符某就租住在该小区内。2014年10月30日晚,陈某乘车来到了益阳。从当晚开始,3人便多次在符某出租房内商量绑架威威的相关事宜。
最终,3人决定,选择在周六或周日在超市内动手。他们还准备好了绑架时用的行李箱、绳子、毛巾、胶带等物。
2014年11月8日下午2时许,李某看见威威从超市门前经过,便假意邀他进超市看电影,威威答应等会就来。
当日下午2点47分,威威依约到了超市。随后,符某、陈某带着事先准备好的绳子、行李箱也来到了超市。正在超市电脑旁看电影的威威完全没感到危险正在向他靠近。
借口要威威帮忙从厕所拿拖把,李某、陈某、符某将威威骗至超市厕所,并将其捆绑封住嘴巴塞入行李箱,运至常德汉寿。在向威威询问到其家人的联系电话,并用手机拍下威威照片后,3人找到一处工地挖坑,将装有威威的箱子掩埋。
经鉴定,被害人威威系机械性窒息合并颅脑损伤死亡。案发后,李某、陈某、符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15年5月14日,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绑架杀童案。李某、陈某、符某均为90后。庭审中,法庭对3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是否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以及影响量刑的其他因素进行了调查,李某、陈某、符某及其代理人分别发表了辩护意见。庭审进行了四个多钟头。本案将择期宣判。
律师:
应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意识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表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的故意绑架、杀人行为已经涉嫌严重暴力犯罪。针对此类对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残忍犯罪,李健认为,应当从严从重处理,这样才能发挥有效警示社会的作用。
小孩无辜生命的离去值得痛惜和反省。李健就此案悲剧提醒市民,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不要让其轻易脱离家长的视线范围。
同时,李健表示,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认知表达能力,家长应当有针对性地教授其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方法。例如,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搭讪,能够辨识警察衣服及警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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