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3月12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文乃斐)既买了保险,又能拿到比银行存款更高的利息?
有些时候,还真得有一双火眼金睛,看清楚保险条款,别轻易被业务员忽悠了。要不,你就得有足够长的寿命,活到106岁才能拿回所有的本金和利息。
40多岁的市民曾先生买了一份5年到期的“理财产品”,结果发现是要等到2075年才能取出全部本息的保险产品,那时他得有106岁了。
晨报“金融3·15”收到的投诉中,相当一部分是市民因为分不清保险与理财产品的区别,遭遇了“存单变保单”的困境。对此,律师提醒,市民在合同签署前仔细看清合同条款,保持清醒头脑。
投诉者 5年还本息变成2075年到期
“如果不是工作人员的误导,我怎么会买一份保险?”曾先生说,2011年5月他前往建行人民东路支行存钱,大厅里一名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小李介绍了一款“增值理财产品”,“她和我说比存钱划算,每年存2万,存满五年之后可以全部取出,连本带利保守估计是13万。”
考虑五年期满之后孩子刚好上大学,曾先生很快就被说服购买,并收到了一份建行代理保险业务缴费代收凭证。后来曾先生才意识到,小李并不在银行工作,而是供职于生命人寿,这份“理财产品”就是一份保险。2015年3月,曾先生咨询后发现:自己缴满5年后,连本金都取不回——保单上,“缴费期满日”一项写着“2016年5月24日,缴费五年”,其后则写明“合同期满日”为“2075年5月24日”。
“难道我106岁才能拿到本金利息吗?”曾先生说,当时签署保单时曾注意到了2075年这里,“但业务员一直强调5年期满就可以连本带利取钱了。”
保险公司 承诺退回8万元本金
为了解具体情况,3月11日上午,记者陪同曾先生前往生命人寿湖南分公司。
据该公司客户服务部一名负责人测算:目前曾先生已交费4年,共计8万,如果现在要支取,属于提前支取,本金将会损失一部分,只能领到7万左右;如果缴满5年共计10万,通过累计计息的方式,大约要2021年才能领回10万元。
曾先生认为,是销售人员的误导,他才买了保险,导致了这样的局面。就此情况,他向生命人寿的投诉部门进行投诉。3月11日下午,曾先生回复记者称,生命人寿已与他达成协议,承诺将已缴纳的8万本金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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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爹爹家住井湾子,2008年5月,一名佩戴中国人寿工作证的陈姓工作人员敲开了他的家门,推荐一款保险产品。
“小陈说很划算。买一份保险,还有很高的利息,年息是7.2%,存期为三年。”考虑到儿子在深圳工作需要一份保险,还能比在银行里存定期划算,周爹爹当即就决定为儿子购买这份分红型保险。自2008年起,他每年交6万元,一共交了3年。
2011年保险到期,周爹爹满心欢喜地去取本金和利息。谁料到小陈说虽然存期是三年,但是要满七年才能拿到本金和利息,小陈还写了一张条子作为承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七年可以解除合同”。
3月9日,记者陪同周爹爹来到了中国人寿湖南分公司的客户服务部。“其实,小陈不是我们公司的正式员工,他签署的是代理合同制,只是代理这款保险。”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小陈早已不在这儿工作了,其后来就职的保险公司还曾来这里了解情况,打算因违规的事情起诉小陈。
至于周爹爹的遭遇,公司已经按照违规销售进行了处理,退还周爹爹的所有本金,因为“被保险人是周爹爹的儿子,但合同上的签名却是小陈违规代签的”。
[提醒] 发生纠纷后应第一时间维权
记者搜集整理的投诉材料显示,不少市民都曾将保险当成了定期存款或者理财产品进行购买,“到期”之后才发现本金根本取不出来。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一般所给出的官方说法是客户只是缴费年限到期,而合同年限并不到期,提前取钱则会导致本金变少。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近年曝出的类似问题不少,究其根源是因为某些保险从业人员违反职业操守、连蒙带骗,让市民在错误的认识下签订保险协议。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严禁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在保险销售活动中的行为有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等。
第三十四条规定,如果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有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该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及相关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将收到处罚。
李健提醒市民,购买保险时一定要先审核销售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其次对合同的基本权利义务要具体掌握,最后发生纠纷后应当马上进行有效维权,争取将损害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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