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雷鸿涛 文/图
曹清华胶囊广告遭患者质疑
身受颈椎病、腰椎病折磨多年的雷平(化名),不久前在电视上看到曹清华胶囊的广告时,如同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广告里说,曹清华胶囊可以治疗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腰椎间盘突出、颈椎病、骨质增生、肩周炎、强直性脊柱炎。”雷平说,这让他看到了希望。
不过很快,他发现自己“明显受骗”了。雷平告诉《法制周报》记者,他吃了该药后,病情并没有好转,反而出现了“不想吃饭、总想睡觉,且睡觉时脚抽搐”等异常现象。吃了曹清华胶囊后没有见到广告里所说的效果,反而越吃病情越严重,这让雷平很失望。
“按照法律要求,药品的广告不能宣传疗效。” 7月8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工作人员建议患者,不要盲目听信广告宣传,最好去医院,由医生开药,这样更加准确、科学。
患者投诉 : 吃药后病情更严重
雷平,湖南衡阳人。根据雷平的描述,他的颈椎病、腰椎病近年来越发严重。
“我的右脚一直处于麻木状态,不能久坐,也不能久站,否则就麻得受不了,”雷平说,因为身患颈椎病和腰椎病,他走路只能慢慢地走,平时也不能干重活。
为了治疗自己的病,他也吃过不少药,找过不少医生。但治疗效果一直不明显。
前不久,一次偶然的机会,雷平在电视上看到了曹清华牌薏辛除湿止痛胶囊(非处方药,简称“曹清华胶囊”)的广告。
“广告是著名电视主持人倪萍代言的,广告说,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腰椎间盘突出,颈椎病,骨质增生,肩周炎,强直性脊柱炎,都可以用这个药治疗。”雷平回忆,他根据广告上提供的400字头的电话打了过去,被告知吃3盒曹清华胶囊,病情就可以痊愈。
因为有名人代言,广告说的又那么好,雷平相信了。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他通过电话花费468元购买了一盒。很快,药品就通过快递送到了家里。
“一盒曹清华胶囊共有3小盒,我吃了4小盒后,就不敢吃了。”6月中旬,雷平发现,在按要求服用这种非处方药后,自己原来的病情并没有缓解,更为严重的是,他还出现了“不想吃饭、没有精神老想睡觉、睡觉时脚抽搐”等异常现象。
随即,雷平跟药品销售方进行了沟通。“对方是一个自称‘医生’的人。‘医生’根据我的描述,推测我要补血,于是又建议我买一种580元的补血的药,配合曹清华胶囊一起服用,效果更好。”雷平说。
但这时,雷平已经不相信对方的话。他质疑曹清华胶囊的广告的真实性。
药商回应 : 药品系正规厂家生产
雷平通过电话购买的曹清华胶囊,是不是真的曹清华胶囊?7月6日,记者首先登录曹清华胶囊官方网站,发现这里公布的400电话号码,与雷平从电视上看到的400电话确实不一致。
记者致电曹清华胶囊官方网站公布的400电话求证。业务员告诉记者,从电视上看到的那个400电话,也是曹清华胶囊的总经销——广州康朝药业有限公司的电话。因此可以放心。
记者根据雷平的病情,随后以消费者身份致电广告中提供的400电话号码。业务员称她们是曹清华胶囊的“厂家总部康朝药业”。
接线员介绍,颈椎病、腰椎病都可以服用曹清华胶囊。“一共两个疗程,一个疗程治疗,一个疗程巩固就可以了。” 接线员说,一个疗程下来,患者的腿麻等症状,就会好转。再服用一个疗程,就可以彻底治愈了。接线员介绍,两个疗程的费用是2800元。现在购买,还可以赠送价值368元的膏药贴。
记者提出想去药店购买,这时业务员说直接从厂家购买更好,“我们后期会有‘医生’一对一全程指导用药。‘医生’通过电话了解患者的病情,告诉患者要注意什么,或者是要不要及时调整服药方法。”
7月6日,记者致电广州康朝药业有限公司提出采访要求。工作人员回应称:曹清华胶囊这个药有国药准字许可证,是通过正规厂家生产出来的,“如果患者本身病情就有这些症状,怎么可能说是药物引起的呢?”工作人员说,如果记者要采访,先要了解患者患有什么疾病,症状是什么等等。随后挂断电话。
主管部门 : 药品广告不能宣传疗效
记者登录曹清华胶囊的官方网站,其宣传称:“曹清华胶囊是采用先进的制作工艺……大量临床证明有效率可高达98.2%。”“曹清华教授在此还要提醒……风湿骨病是一种慢性疾病……只要你按照疗程规范服药,一定能让每一位患者得到全面的康复。”“曹清华胶囊上市以来,在全国40多个城市实践证明,在治疗风湿,类风湿,腰椎间盘突出,颈椎病,骨质增生,肩周炎,强直性脊柱炎方面,患者康复的效果,等于传统治疗方法的3~5倍。”
“按照法律要求,药品广告是不能宣传疗效的,否则属于违法广告。”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工作人员说,药品并不像一般的商品,不能说吃了某种药,患者病情就一定会好。同时,类似于上述98.2%这样的数据,亦不能作为药品的宣传内容。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针对“医生”电话指导用药这一做法,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工作人员认为,这无非是一个销售手段,实际上可能是“忽悠患者更多地去买药”。
李健律师进一步指出,患者可以对药品涉嫌违规的广告进行举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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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清华胶囊广告屡遭通报批评
曹清华胶囊的生产商为西安阿房宫药业,总经销为广州康朝药业有限公司。近年来,其问题广告屡遭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2015年4月,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通报:曹清华胶囊因“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而在违法广告之列。
2015年4月,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通报74条涉嫌严重违法广告。曹清华胶囊严重违法表现为:未经审批擅自发布药品广告;运用公益性专题节目发布商业广告;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使用虚假夸大的语言,保证治愈效果。
2015年1月4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4年10月份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曹清华胶囊广告在列。
2015年年初,海南省食药监局曝光了13起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黑名单。曹清华胶囊广告在黑名单之列。
2014年9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2014年9月份违法药品广告名单,曹清华胶囊广告在列。
2014年5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4年5月份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包括曹清华胶囊广告。
2014年3月,西安阿房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曹清华胶囊等,多次利用专家、患者为产品疗效作证明,擅自扩大保健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并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行为,严重欺骗或误导消费者。海南省食药监局决定对严重违法广告所涉及的品种采取暂停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销售的措施。
2013年6月,海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通报会上,曹清华胶囊广告在药品违法广告之列。
2010年8月,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决定对发布夸大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或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曹清华薏辛除湿止痛胶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在武汉市行政辖区内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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