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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私家车禁入“专车”平台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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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记者 庹妮妮
  
  近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私家车不得接入网络约租车服务,对此网民反响较大,有人认为这是变相提高行政许可,有背“简政放权”本意。网络约租车服务私家车是否应该接入?
  
  对此,湖南首届优秀公益律师、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表示,私家车禁入专车平台,管理部门虽然有着相应的法律依据,但是不得不承认近年来私家车接入网络约车业务,极大改善了市民的出行,同时也缓解了车主的经济压力,并且从节能减排,优化路况角度来看,都是有所建树的。相比带来的负面损害,其认为是利大于弊。
  
  专车新政 :私家车禁入专车平台
  
  @新京报:10日下午,交通运输部对外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两份文件将“专车”这种出租车运营形式分类为互联网预约出租车,允并许其与传统出租车一样,在中国境内合法运营。
  
  @新京报:“专车”经营者需符合六项经营条件,此外,车辆需取得出租车运营许可,驾驶员需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这意味着,互联网企业推出的“专车”,只要符合一定的准入条件,即可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合法运营许可。
  
  @新京报:根据文件要求,私家车被禁止接入互联网平台进行客运服务。合法的互联网出租车运营平台只能接入获得出租车运营资质的车辆,司机也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由地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类别为预约出租汽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新京报: 预约出租车与传统巡游出租车要分类发展,预约出租车只能通过网络或者电话预约接单,不允许上路巡游揽客。在服务品质上和价格上要求与普通巡游出租车拉开差距,形成差异化多样化发展的出租车市场供应。
  
  @新京报:预约出租车定价执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的机制,但要求互联网出租车平台运营企业向社会公示价格。同时,针对此前互联网出租车平台互相以低价优惠或者补贴等方式掀起的“价格战”,在文件中亦有提及:禁止运营企业低于成本价促销,如要促销或实施奖励需提前10日向社会公布。
  
  律师 :私家车接入约车业务利大于弊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平凡:
  
  出租汽车行业在解决群众出行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在部分城市也存在出租汽车“打车难”、行业服务质量不高、行业稳定基础薄弱等现象,存在行业定位失准、供需失衡、经营权管理不尽规范、服务水平难以提升,以及新旧业态冲突等问题。特别是近两年,移动互联网快速融入出租汽车行业,在提高出行效率、便捷群众出行的同时,对传统巡游出租汽车也造成了不公平竞争,行业矛盾进一步凸显。
  
  但是让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私家车接入网络约租车之后提供了极大的出行便利,节省了打车时间,节约了打车成本。10月8日,上海市交通委宣布已向滴滴快的专车平台颁发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标志着全球首张专车牌照就此诞生。符合相应资格的车辆可接入专车平台,并通过审核获取营运证。而私家车如果符合条件,并取得上岗证,也可开专车。根本目的是便于开展对车辆运行管理、驾驶员培训和日常教育管理等工作。在发生一些服务质量纠纷或者出现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处置,更好地保障乘客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但也无疑是提高了私家车接入专车平台从而进入网络约租车的门槛。
  
  而此次交通部发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另外还举行听证,因此从法律程序上来看是合法的。就合理性而言,从交通部、出租车司机、私家车主、客户等不同立场出发,得到的结论也是不同的,因此是否合理并不能一概而论。
  
  @湖南首届优秀公益律师、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
  
  私家车禁入专车平台,管理部门虽然有着相应的法律依据,以及振振有词的事实理由,但是不得不承认近年来私家车接入网络约车业务,极大改善了市民的出行,同时也缓解了车主的经济压力,并且从节能减排,优化路况角度来看,都是有所建树的。因此相比带来的负面损害,个人认为是利大于弊。
  
  但是,我国现行法律原则要求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因此要改良现状,只能先改变上层法律。因此希望社会各界能抓住这次征求意见稿的机会,建言献策,共同推进该领域的立法建设,富益于每一个民众。
  
  网友 :一刀切取缔,没道理!
  
  @ports:没规矩不成方圆,专车管起来是好事,否则坏人来开“专车”,谁来保证乘客安全?全民开出租车,那就乱套了,不可能的。
  
  @zhxunmeng:一个人开辆私家车出门,浪费不?捎上几个顺路的分摊,难道不是为减堵减排作贡献吗?如果一刀切都取缔,没道理!当前的部分出租车管理落后,服务差,分配不合理,被市场淘汰是很自然的事情。
  
  @卡卡格:“专车”发展起来以后,政府监管是必然的,这也最终符合百姓利益,但意见稿中过于严苛的条件很可能会扼杀创新,况且监管过多也容易滋生腐败。
  

      @四方:我认为上海之前的作法很好,只要符合相关基本要求(驾驶员合格、车况合格、保险合格、依法上税),私家车就可以加入竞争。设置大量行政许可基本上就是阻碍“专车”发展,让新出现的“专车”往传统的出租车方向发展,这样的措施实在不敢恭维! 


     新闻地址:http://www.efaw.cn/view.php?cid=16&tid=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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