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湘潭民營企業家王檢忠在當地政府大樓跳樓身亡后,其生前名下公司去向備受關注。湘潭市中級法院近日發布公告稱,已於1月21日裁定受理湖南恆盾集團有限公司及其旗下五家公司申請破產清算一案,並定於5月6日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
恆盾集團旗下的這五家公司為:湖南恆旺日用制品有限公司、湘潭恆盾科技實業有限公司、湘潭恆源食品飲料有限公司、湖南恆峰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城步恆潤竹木制品有限公司。
現狀 潤泉山庄仍在營業
2月14日中午,記者在恆盾集團辦公大樓門口,看到法院封貼,門上還貼有一則於去年11月22日該集團向員工發布的通知,稱鑒於王檢忠去世,公司生產經營出現困難,經公司研究決定,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恆旺日用制品有限公司、湘潭恆源食品飲料有限公司、城步恆潤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全面停止生產,科技實業有限公司全面停止營業,員工息工。並通知員工到各自公司辦理工資結算等手續。
但是,屬於湖南恆峰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的潤泉山庄至今仍在營業。隨后,瀟湘晨報記者致電該山庄,服務員稱,她知道破產清算一事,跳樓事件發生后,該山庄一直在營業,並且春節至元宵節,還有特價促銷活動。記者了解到,目前該山庄已被管理人接管經營中。
恆盾集團及其子公司為何選擇破產清算?恆盾集團破產清算前的一高層表示,其曾建議王檢忠家屬繼續經營,但是沒有得到支持。當天,記者聯系上王檢忠大女婿方先生,其也是該集團負責人。其透露,目前集團公司一些管理崗位的員工及潤泉山庄的員工的工資尚有拖欠。至於為何選擇破產清算,其表示,沒有辦法,不得不這樣選擇。
法院 受理公司破產清算
湘潭市中級法院近日發布公告稱,已於1月21日裁定受理湖南恆盾集團有限公司等申請破產清算一案,並於2014年1月21日指定湖南湘劍律師事務所和湖南眾擎律師事務所為恆盾集團及其子公司的管理人。
恆盾集團及其子公司的債權人應在2014年4月25日前,向管理人申報債權。未在上述期限內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分配方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討論前補充申報,但對此前已進行的分配無權要求補充分配,同時要承擔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所產生的費用。未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
公告還要求,恆盾集團及其子公司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管理人清償債務或交付財產。湘潭市中院定於2014年5月6日9時在該院一樓審判庭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
律師 職工權益優先保護
將破產清算,恆盾集團一子公司尚在運營,債權債務又如何定性處置?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李健律師表示,破產清算需要一定時間才能完成。根據《破產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管理人負責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的,可以聘任債務人的經營管理人員負責營業事務。
至於仍在經營依法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李健律師表示,法律地位跟其他子公司及集團此前產生的債權債務一樣,屬於同序列。管理人允許申請破產的公司繼續經營,一般是考慮到其能產生一定收益,可最大化償還債權人債務。
李健律師最后還說,經過法定程序清算,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首先是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其次才是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以及普通破產債權。
[回顧]
企業家在政府大樓墜亡負債5.48億,其中民間借貸超2.3億
2013年11月12日下午,時年60歲的湖南恆盾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王檢忠被人發現躺在當地市政府辦公樓B棟東側綠化帶內。公安部門經過現場勘驗和調查走訪,並對死者體表檢驗,認定王檢忠是從當地政府辦公樓15樓男衛生間跳樓身亡,非刑事案件。
資料顯示,成立於1998年的湘潭市恆盾集團,是一家致力於楠竹綜合開發的民營高新技術企業,下轄日用品、竹制產品等公司,是國家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
隨著調查的深入,恆盾集團民間借貸過多、陷入資金周轉困境等問題逐步浮出水面。一位目睹王檢忠遺書的知情者透露,王在遺書及短信中多次提到了公司資金鏈斷裂、經營困難等問題,稱自己“度日如年”,有可能“會出大新聞”。
湖南恆盾集團開戶銀行提供的2013年10月資產負債表顯示,該公司總資產4.32億元。另外經查,截至2013年11月16日,恆盾集團負債5.48億元,主要由銀行貸款、小額貸款公司和民間借貸等組成,其中民間借貸超過2.3億元。(記者 肖洋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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