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6月1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帅泉)6月11日晚,龚高清持身份证在一家梅溪湖附近的酒店开房,与朋友打麻将。没打几圈,望城坡派出所的民警进入房间,将龚高清带回所里,理由是“龚是犯过盗窃案的在逃人员”。
办案民警查询信息系统显示,去年12月,一名叫龚高清的人在广东中山市犯下涉案值4000元的盗窃案,其身份信息与龚高清完全一致。然而,龚高清的多位家属均称,当时龚在湘潭做建筑工程承包工作。是龚高清的身份证信息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乌龙,还是另有隐情?中山市警方将于近日来长沙,对涉案人员身份进行调查确认。
被认为是“在逃人员”,家人质疑
“警察看了我爱人的身份证,问了姓名之类的信息,就把他带走了。”龚高清的妻子陈新华说,警察说龚之前偷过东西,属于在逃人员。
根据派出所的说法,2012年12月,广东中山一居民家中4000元财物被盗,嫌犯就叫龚高清。
龚高清的家人对此说法提出了质疑。家人介绍,1974年出生的龚高清,从事建筑工程承包工作已有十多年,工作范围是长沙及周边地区。
“我丈夫的工作地点都在省内,没出过湖南。”陈新华说。龚高清的侄子龚克勤也称,当时叔叔“正在湘潭一处建筑工地承包工程,不可能跑去千里之外的中山作案”。
身份信息与在逃人员几乎一致
然而,望城坡派出所民警明确了自己的抓捕行为。6月13日上午,办案民警谢亮通过电脑登录全国公安综合信息查询系统。在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中,查询到了龚高清的名字,以及相关案情简介:2012年12月1日上午,中山市港口分局大南派出所接到一住户报警,称家中被盗约4000元财物。经警方调查,嫌疑人名为龚高清。中山市警方,将龚高清列为在逃人员。
系统显示,这名在逃人员的身份信息与龚高清几乎完全一致,“我当时就核对了他的身份证,姓名、年龄、地址还有照片,都是一样的。”谢亮说。
然而,系统上显示在逃人员身高为170厘米,“可我弟弟的身高不到1米6”,哥哥龚高山说。陈新华认为,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丈夫的身份证信息被人冒用了。
中山市警方将来长调查确认身份
目前,龚高清已被送往看守所。13日下午,记者从中山市港口公安分局大南派出所了解到,当地民警将于近日来长沙,对涉案人员身份进行调查确认。“我们已经通过长沙警方,了解到案件中家属们的疑惑,到长沙后我们会仔细调查核实。”大南派出所一位民警在电话中称。
律师说法 家属可聘请律师介入维权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利和义务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进行逮捕拘留。倘若因公安机关的重大过失,造成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受损,受损方可依法追究责任。如果案件进入诉讼阶段,而法院最终判决犯罪嫌疑人无罪,家属可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办案机关赔偿相应损失。
李健建议,在犯罪嫌疑人被强制拘留的这段时期内,嫌疑人家属最好聘请专业律师介入维权。“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家属是见不到的。”李健称,一方面,律师可以通过与嫌疑人的对话了解案情,联系知情者搜集证据;另一方面,律师可以依法依程序申请诸如取保候审之类的方式,减轻或免除羁押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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