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12月21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吴可)12月20日,看着对门314房房主的朋友提着几个装着动物的蛇皮袋子走进电梯,313房的老何松了口气,即便还不确定314房里是否真的只剩鸡鸭了。
株洲市人老何2010年搬到株洲城市公馆小区313房,314房住着一个男人。老何说,今年5月份314房的男人开始在阳台上养鸡,鸡不少臭味也不小。“以前他在阳台上养鸽子,我觉得正常,但这样太臭了。”老何说,对方解释是“身子不好,养鸡是为了杀了吃补身子”,老何也没说什么。
夏天里一天,老何的老婆在睡觉,半夜醒来看到一个男人在屋里走动,吓得大叫抓贼。灯亮了,一看是邻居,身边不远处站着一只大母鸡。“男子解释说,两家阳台挨在一块,母鸡从阳台翻到我家了,他不想惊动我们,就自己来捉鸡。”老何于是找到物业反映,物业老郭说只能协调处理。
后来对门的男子用砖头把阳台封住,这才没有鸡再跑过来。老何了解了对方身份,身份证登记在株洲茶陵农村,30多岁。
12月19日早上,老何的母亲怒气冲冲地给老何打了电话,说18日晚上听到对面有猪叫声,拱墙壁拱得“震天响”,没睡着觉。
当天,原本是来照顾小孩的母亲搬走了。中午老何喊来媒体,记者守在314房门外,老郭上前敲门。门开了,老郭说,“刚开始他不承认养了猪。最后我们打开厕所的门,发现里面有三只小猪和两条狗。猪应该有30斤重”,“此外还有10只鸡和3只鸭。”
12月20日下午2点多记者来到小区,敲了3回314的房门,没人开。
20分钟后,对面门开了。两个男人提着蛇皮袋子出门,他们都是房主的朋友。袋子里的东西在动,记者问里面是什么,男人说是小猪,“大家不喜欢就不养了。”被问及房主为什么要在房里养猪,一名男子说“他想看着它们长大。”一会儿,两个男子又用蛇皮袋提出了别的动物。
老郭说目前对方要求保留鸡鸭,说很快会吃完。而老何不确定314房里是否真的只剩鸡鸭了。
律师:觉得心里有疙瘩可提起民事诉讼
湖南万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说,首先业主享有物权对自己房屋合理地使用处置。在家养猪本质上与养狗差不多,是被允许的。但同时不能侵犯他人权利。如邻居觉得对门有猪太吵、太臭或影响心情,都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养猪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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