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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临时工和16台彩电一起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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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陈斌 长沙报道 这些天,志鑫物流的康老板等人坐卧不安。他说,1月26日,趁他不在,“一个临时工带着同伙,去附近另一家物流公司取货,将16台50英寸左右的LG彩电骗走。”事后,该临时工连人带货不见了踪影。

  康老板等人报了警,但长沙市雨花区黎圫派出所暂未对此事立案。

  而被骗走“彩电”的物流公司则准备起诉志鑫物流公司,康老板说,那名临时工有真实名字,希望警方能将对方缉拿归案。

  老板:这名员工曾被他们辞退过

  志鑫物流公司位于黎圫合丰安置小区A8栋8号。该物流公司每日有专车从长沙往返娄底、涟源、冷水江、新化等地。

  据康老板介绍,这家物流公司是他和黄老板等人合伙的。“那名临时工叫赵飞来,是做装卸工的,去年12月14日在这里做事,今年1月13日就把他辞退了。”康老板说,赵飞来在外面逗留了4天,大约是找不到事做,趁两位老板不在,他又跑了过来要求做事。“正好这里的员工忙不过来,于是有人就同意了他继续做事。”

  康先生说,过了几天,赵飞来喊了哥哥、情人,开着三轮车去合作单位合丰安置小区C9栋一家长沙跑北京、天津的物流公司世纪京鄂去取货。他们搬了16台LG等离子、液晶彩电,然后离开了。

  “他摸了一本单据去提货”

  据康先生介绍,他们物流公司的制度是,去合作单位接货,必须是两人以上,其中开票的必须是老板安排的亲戚。“他摸了一本单据跑了过去”,然后让他的哥哥等人开票,最后,赵飞来连车带货都玩起了失踪。

  “此事都有录像,案值将近10万元,而进货价要76000元左右。”康老板说,他们报警后,派出所来了一名邓警官,说此事暂时不能立案。“民警说,属于普通侵占。”康老板说,现在合作单位要他们赔钱,让他也很为难。

  另一合伙人黄老板的儿子黄奇志也证实了此事,他说,赵飞来是专门提货的,平时开单是由黄奇志或黄奇志的妹妹进行。记者随后联系了赵飞来,但电话无法接通。

  律师:公安不立案受害人可向检察院反映

  记者随后联系了邓警官,邓警官说,一开始考虑是一般侵占,属于自诉案件,他们正在和分局法制科商榷该事件,看能否立案。

  就此事,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首先,犯罪嫌疑人违背物权所有人的意愿,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将其物品给予转移、侵占,涉嫌盗窃犯罪;其次,如果公安机关拒不立案,受害人可以向同级检察院反映,要求给予督促立案。

  针对派出所民警不予立案的事情,黎圫派出所一名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此事进行调查。记者陈斌(奖励线索提供者郑先生30元)

 

   新闻地址:http://news.hexun.com/2013-02-03/150887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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