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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业主胜诉:油漆毁车物业赔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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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报道:压爆油漆桶,爱车变成“大花猫”

  本报1月9日讯 去年7月,长沙市民翁先生开车进入小区地下车库,不料在车道上正常行驶时压爆了一个油漆桶,爱车瞬间变成了“大花猫”,修车花费近万元(详见本报2012年7月31日A11版)。与小区物业协商赔偿无果后,翁先生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昨天,翁先生终于拿到了判决书。物业公司将施工用的油漆桶放在了停车场车道上,且未设置警示标志,被判担责八成。

  车主地下车库遭遇油漆“炸弹”

  翁先生住在长沙市望兴景园小区,在小区地下车库内租用了一个车位。去年7月22日下午2点半左右,翁先生开车进入小区地下车库。不料行驶不到一百米,忽然“嘭”地一声闷响,一些不明液体立马溅满了挡风玻璃。

  翁先生下车查看,脚刚落地就踩到一摊黄色的黏稠液体,而布满黄色液体的车身更是让翁先生傻了眼,原来是油漆。在车子的左前轮下,正是一个被压扁的油漆桶。为了修理爱车,翁先生花费了8700元。翁先生说,事故地点旁,有新画的车位线,还放着一个油漆罐和刷子。

  物业公司担责八成

  事后,翁先生与负责管理小区的望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气愤的翁先生只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庭上,翁先生称,望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地下车库规划行车道,随手将油漆桶放在了安全行车通道上,才导致事故的发生,应当赔偿全部损失。

  望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辩称,油漆桶放在地面上,是可以预见的,不存在设立警示标志,事故的发生不是物业公司的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岳麓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将施工所用油漆桶摆放在停车场车道上,未设置警示标志,未告知车主,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但车主翁先生在驾车时未尽到驾驶员的合理注意义务,也存在一定过错。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80%的赔偿责任。

  ■记者 潘显璇 王智芳

  律师说法

  物业未清理积雪致摔伤 多种情况业主都可索赔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物业管理与业主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果是因为物业的过错而导致业主受到财物上的损失或人身伤害,业主都可以向物业索赔,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物业收取了停车费用,业主的小车在停车位上遭人砸窗盗窃、恶意刮花。

  2、物业未及时清理积雪、积水,导致市民在小区内摔倒受伤。

  3、未排查陌生人口出入、巡逻未到位,导致业主家中遭窃或受到人身伤害。

  4、物业未尽到管理之责,导致外来车辆在小区内乱闯撞伤业主。

  5、破旧的铁栅栏、路灯等未及时修缮砸伤业主。


    新闻地址:http://news.ifeng.com/gundong/detail_2013_01/10/21032088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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