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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报》女子泡着温泉“被拍照” 她想知道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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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报1月10日讯(记者 白洁)元旦假期已经过去一个多星期了,但元旦假期泡温泉遇到的“窝心事”,还让石峰区印象华都小区李萌耿耿于怀。

  当时,李萌和朋友一起到宁乡紫龙湾泡温泉。在温泉池中,李萌身边的一个陌生男人在自拍,偏偏也拍到了李萌。自己的泳衣形象出现在陌生人的照片里,李萌觉得被侵犯了。为了避免再次进入陌生人的镜头里,她当时选择额外支付了168元,换一个独立包间泡温泉。但她真是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泡温泉的过程中,无意把陌生人也拍进照片里,算不算侵犯到别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呢?对于“被自拍”,游客、景区管理者、律师各有说法。

  游客:理解女性朋友的担忧

  元旦单位组织集体泡温泉,在株洲鑫源广告公司工作的蔡清傲到达温泉景区后,想起拍照片通过微博发给自己女友。正当发微博之际,旁边的一位男子推了一下蔡清傲,要他将照片删除,因为这位男子和随行的女伴出现在照片的角落里。蔡清傲当着男子的面将照片删除了。不过,蔡清傲觉得该男子小题大做了。

  “大家都往温泉池里跑,拍点照片留影很正常呀。”在北京汽车车间的技术员黄建书说,能理解这一现象。“我经常泡温泉,有时候也会拍照发微博和朋友一起分享。一般都是女性朋友比较介意被自拍,在举起手机拍照的时候,她们一般都会注意避开,所以我拍照的时候也会注意,有陌生女性在镜头中就会换个角度或者提醒一下。”黄建书说,自己作为一名男性,不介意被拍入别人的照片里,但理解女性朋友介意穿着泳衣进入陌生人的取景框。

  景区:管理方工作人员会制止

  这些不愿意被拍入照片的游客,将问题归结于温泉景区没有禁止游客携带拍摄工具。为此,记者特意采访了株洲周边多家温泉景区。

  “我们场馆内不允许拍照,所以不能带相机进入。”宁乡灰汤华天酒店温泉中心前台的黄小姐解释,场馆内是禁止拍照的。黄小姐介绍,目前是允许游客带手机进入场馆内,虽然大多数手机都有拍照功能,但是场馆里的工作人员看到有游客拍照也会进行制止的。“这样做的原因,主要还是在于场馆内的游客都是穿着泳衣泳裤,要是有人拍照会引起其它游客的不满,所以我们就统一规定不许拍照。”黄小姐说,这样向游客解释,大家也都会接受这样的规定。

  但是在采访的途中记者发现,虽然多家温泉景区禁止携带相机,却都能携带手机,不少客人都是利用手机在拍照。宁乡灰汤温泉的负责人许灿说:“我们也知道手机可以拍照,但是现在到哪里不得带着手机?我们要是不允许客人携带手机,那我们温泉要少好多生意。”

  律师:法律未禁止在温泉场馆拍照

  无意间的自拍或合影照片发到微博上,该如何维权?记者特意采访了湖南万和联合律师所的李健律师,李健介绍,温泉与其他公共场所不同,拍照需要拍到他人时应该得到允许,若是发微博的博主不肯删除微博,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发函给博主要求删除微博。

  “在目前的法律条例上,并没有禁止在温泉或者游泳池这类公共场所拍照。即便是温泉场馆内禁止拍照,那也是不合法律效应的。”李健说很多温泉场馆规定不允许携带相机,是出于一种社会道德,也是需要游客去遵守的。

 

    新闻地址:http://roll.sohu.com/20130110/n3630165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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