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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女报》醴陵满月婴儿被盗 偷婴者将孩子送回或可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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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醒来,妈妈惊觉枕边的婴儿被偷了

  ——醴陵这对父母盼孩子被送回,律师称偷婴者送回孩子后或可免处罚

  父母带着刚满月的婴儿晚上在家睡觉,大人深夜醒来时,发现出生才34天的孩子被人盗走。这不是电视剧里的情节,这一罕见且残忍的盗窃案,就真实地发生在株洲醴陵市黄泥坳街道黄湘王诗雨夫妇家里。如今案发已经十多天过去,案子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而被盗孩子的父母不但要承受失子之痛,还要面对“卖子”质疑。

  这起不可思议的“偷婴”案,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呢?

 

  被盗走的婴儿照片

  满月婴儿凌晨被盗

  王诗雨清楚地记得,儿子被偷的晚上,一直下着雨,天气有丝丝凉意。这天晚上,在家附近陶瓷厂上班的丈夫黄湘不上班,王诗雨正打算趁丈夫在家,晚上能够放心地睡一觉。万万没有想到,儿子却在这个时候被偷了。

  9月24日凌晨4时半左右,王诗雨本能地醒来,发现两个多小时前还喂过奶的儿子没有在自己身边。“我还以为是我老公把儿子抱出去喂奶了。”10月6日、在丢失儿子13天后,回忆儿子被偷的那个晚上,王诗雨一直在哽咽流泪。第一时间发现儿子不见了,王诗雨迷迷糊糊地起床,来到隔壁丈夫的房间,却只见丈夫一个人在酣睡,哪里有儿子的影子。

  “老公,儿子不见了啊!”王诗雨一声凄厉的叫声把黄湘惊醒,黄湘从床上蹦了起来,夫妻俩床上床下仔细搜寻后,头脑也彻底清醒了:天哪,儿子真的不见了!

  盗贼光顾后,黄湘看到桌子上的手机,居然还安然无恙地在充电,黄湘拿起手机,手指颤巍巍地拨打了报警电话。

  悲喜两重天

  “在父母身边偷孩子,真是闻所未闻啊!”小孩年过六旬的爷爷奶奶说起孙子被偷,老泪纵横。奶奶周新梅说,小孩被偷的时候,刚满34天,就在几天前的满月,家里还请亲朋好友来喝了酒,爷爷还左思右想,字字斟酌,给孙子起了名字——黄子康。

  “我就希望我孙子能够健健康康地成长。”爷爷说。谁知,才几天过去,这个家庭就经历了悲喜两重天。

  10月5日晚上,孩子被偷的第12天,性格内向的黄湘对妻子王诗雨说:“我实在无法接受这个现实,我承受不了。”说完,黄湘不顾妻子的阻拦,甩下她出门了,回来时,喝的酩酊大醉。

  “我第一次看到我老公喝成这样。”王诗雨说,老公黄湘回家时,又哭又笑,口里一直念叨着喊:“儿子、儿子、儿子……”

  34岁的黄湘和31岁的王诗雨结合在一起之前,都有一段短暂的婚姻。“我们走在一起很不容易。”王诗雨说,她是安徽人,三年前来到醴陵,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黄湘,彼此觉得合适,就走到了一起。让王诗雨感动的是,黄湘不单单是接纳了她,而且对于王诗雨和前夫的孩子,黄湘也没有嫌弃,一直生活在一起。这个刚降临的孩子,对于这个组合家庭来说,意义非凡。可现在,居然被偷了!孩子究竟是如何被偷的呢?

  盼孩子被送回

  一家人经过分析研究,一致认为,这极有可能是熟人作案。

  对于这个判断,黄湘相当肯定。“小偷对我们家里房子布局的情况非常熟悉。”黄湘说,孩子被偷,家里的门和窗户都没有损坏,很有可能是从一楼直接翻上阳台进来的。

  黄湘家里是一幢普通的两层楼平房,一楼的两间房租给了别人做生意,黄湘一家三口住在二楼。二楼是一套小两室一厅,房子的格局也比较特别,一大一小的两间房子是串联在一起的。小的在里面,大的在外面,要进小房间,必须穿过大房间。而孩子被偷的当天晚上,王诗雨就是带着儿子睡在小房间里,黄湘则睡在外面的大房间里。小偷要偷孩子,必须要一进一出两次经过黄湘的房间。期间,只要孩子啼哭,就会被发现。更加蹊跷的是,当天晚上,黄湘睡觉时忘记关电视,电视放了一个通宵,小偷又是如何确定黄湘不是在看电视呢?如此大胆的小偷,更加印证了黄家人认为是“熟人作案”的猜测。而且,小偷是直接奔孩子来的。“除了孩子被偷,什么东西都没有丢。”黄湘说,就连桌子上的手机和钱包,小偷连动都没有动一下。

  虽然如今孩子已经被偷了十多天,但是黄家人依然相信孩子会回来。“宝宝被偷后,我们家里晚上睡觉都没有关过门。”王诗雨说,她一直希望,是熟人在跟他们开玩笑,玩笑过后,孩子就会不知不觉被送回来的。“我宝宝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右边臀部有一块拇指大的胎记。”“如果孩子安全回来了,我们会祈求公安机关不要追究对方责任。”王诗雨说,孩子被抱走的时候,只穿了一件单薄的衣服,天气渐冷,请收留孩子的人善待孩子,给孩子加衣,两个小时喂一次奶。王诗雨说,他们夫妻俩现在压力相当大,不但要承受失子之痛,也要面对一些人说他们“卖子”的质疑。“我们只希望公安机关能够早点破案,帮我们找回孩子。”

  截止记者发稿时,醴陵市公安局仍在全力侦破此案。如发现可疑线索,请拨打本报热线电话0731—82333623,或拨打110电话报警。

  记者手记

  今年3月,长春一婴儿“随车被盗”后被犯罪嫌疑人掐死引起全国关注,如果说这起恶劣的事件导致婴儿被偷是个“意外”的话,那么本案的性质就真是有些令人发指。

  平时听到的丢失孩子的地方,大多数是在公共场所,比如说医院、小区休闲区、车站等等,而这次,根据当事人的叙述,却是入室盗婴,而且是在父母身边。盗贼的目的性也非常明显,什么东西都不要,直奔婴儿而来。这着实让人震惊。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健律师表示,拐骗拐卖儿童,历来都是我国法律严厉打击的刑事犯罪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凡是拐卖妇女、儿童的,不论是哪个环节,只要是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均可以拐卖妇女、儿童罪立案侦查。所以,本案中他人即使没有直接入室盗窃婴儿,但若存在接送、中转等行为一样涉嫌犯罪。

  此外,李健律师也提出善意的忠告,在本案中,鉴于受害者主动提出,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尽快投案自首,归还儿童,就不再追究责任。虽然受害人无法直接决定是否免刑,但审判机关则可以依据客观事实和现行法律做出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等决定。因此,希望犯罪嫌疑人悬崖勒马!

 

   新闻地址:http://hunan.voc.com.cn/article/201310/201310120909338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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