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头到脚没有一处完肤,淤青和烟头烫伤疤痕随处可见,肠子被打断,尸检时腹腔里的血水多得连矿泉水瓶都无法盛下……”近日,山西平顺县7岁女孩小潇然疑被继母虐待两年致死的惨状遭曝光后,引发舆论一片哗然。在要求严惩小潇然继母的同时,也有网友提出质疑,小潇然被虐两年,周围为何无一人报警?
事件:7岁女孩疑被继母虐待两年惨死
近日,一条“7岁女孩小潇然被继母虐待致死”的传闻在华声论坛、百度贴吧和各大微博社区疯传,引发众多网友对小潇然继母李某的强烈谴责。
网帖称,李某虐待该女孩由来已久,“经常用针刺女孩手心、拿尖锥扎其肚皮和背部、用板子打脸、拿绳勒女孩颈部、用火烫女孩臀部,甚至让女孩直接用手攥火球”,不择手段,没有一点人性。
“5月6日,继母残忍杀害女孩后出逃,但很快被抓回来。”发帖人称,小潇然死时“从头到脚没有一处完肤,淤青和烟头烫伤疤痕随处可见,肠子被打断,尸检时腹腔里的血水多得连矿泉水瓶都无法盛下”。
网友:必须严惩无良继母
小潇然继母李某的暴行,引发众多网友极度的愤慨。在要求严惩李某的同时,也有网友提出质疑,小潇然被虐两年,周围为何无一人报警?
@“冷月下的鹤影”;“看到那些手段,好残忍,不知道满清十大酷刑有没有这么狠?”
@ “乱语别裁”:“她后妈生活在真空里吗?周围的看客啊,都是帮凶!”
@“卖蛋挞的小姑凉”:“这个后妈天地不容!所以有了孩子的情况下请不要轻易离婚,只是一张纸,却是孩子的一辈子。”
@“七殺的風情”:“这算是人性的扭曲吧,7岁的孩子,什么都不知道,不晓得世界究竟有美好,不晓得世间到底是好人多,还是坏人多?她就这么带着对世间的仇恨离开,甚至不可能了解仇恨是什么。”
疑问
A。亲生父亲是否知晓女儿被虐?
面对已经离去的小潇然,父亲申某在接受采访时,称自己也不想事情发展成这样,但事情发生了,“自己肯定有一定的责任,监护权的责任”。
申某表示,对于小潇然身上的伤,自己“有的知道,有的不知道”。在他看来,妻子李某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不但打小潇然,连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是经常挨打。但他承认,到目前为止,儿子身上并无伤情。
知道小潇然经常被打,为何还让李某带?面对质疑,申某给出的答案是“没想那么多”。
B。亲生母亲为何不管不问?
在小潇然惨案发生前,她的亲生母亲是否有干预?
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小潇然亲生母亲称,自己曾托付同事和学校老师与申某协商,但遭到拒绝,“后来怀孕坐月子,事情便耽搁了下来”。
最近,她再次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申诉,希望要回孩子的监护权,但法院还没受理,小潇然已经离去。
C。小潇然周围为何无一人报警?
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小潇然经历了两年噩梦般的生活。在这期间,她周围的其他人为何从未报警?难道他们都不知道其继母的暴行?
小潇然奶奶是儿子离婚时,力主留下小潇然的人。但她自己也没想到小潇然会这样离去。她称,小潇然继母李某对自己护孩子很是厌恶,“她不但打孩子,还经常骂我”。据其介绍,为了免受争执,李某经常关起门来打小潇然,“外面根本听不到”。
据媒体报道,小潇然就读学校的老师目睹其惨状,曾规劝李某不要再虐待,否则将向妇联请求保护。但李某称妇联没资格管,“弄死她你也判不了我死刑”。
进展:李某已被刑事拘留
据当地媒体报道,李某将小潇然毒打致死后当晚便出逃,但随后被警察抓捕归案。尸检显示,小潇然是因钝器击伤导致肠管破裂,引发腹腔感染,最终感染性休克死亡。
5月16日,华声在线记者从山西省平顺县公安局刑警队了解到,李某已被以涉嫌虐待罪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律师:应考虑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入刑
华声在线记者就此采访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时,他表示如果网曝内容属实,此继母恶毒行为则不应当以虐待罪追责,而应当考虑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入刑。
李健律师解释,依据《刑法》虐待罪的相关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也才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刑责幅度明显不足以惩罚其手段的恶劣。同时依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定性规则,其犯罪嫌疑人的致害行为主观上明显具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并且在客观上也实施了伤害他人的行为,并导致他人死亡,符合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犯罪构成,法律应当予以支持,并极刑严惩。
此外,李健律师强调,其生父作为受害人法定监护人,没有尽到应有的保护义务,除开道德的谴责,若在其新的配偶伤害过程中,放任甚至协助其伤害行为的发生,也可考虑以共犯地位进行追责。
李健律师还表示,惨剧发生前,其生母肯定没有尽到探视义务,而当地的妇联、学校甚至社区部门未能及时有效的发现伤害的持续存在,也是应当有所反思和检讨。
如何防止惨案再次发生?
记者调查发现,全国虐童事件时有发生,我们应如何防止类似悲剧再现?
李健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认为,此类虐童事件之所以存在却无人举报,有着其历史根源。在大部分中国人看来,父母打儿女是家务事,古代就有“棍棒出孝子”的说法。
“除此之外,现行的法律背景,也限制了周围人群的举报热情”。据李健律师介绍,《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除非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否则告诉的才处理。
“这个法律规定的意思是,除了受害人本人,旁人不能轻易地去做刑事案件举报,因为法律规定此类自诉案件除非出现重伤,死亡,否则不告不理。”李健律师称,“受虐待的家庭成员作为弱势一方,连自己的日常健康都保护不了,更无自诉司法部门的勇气和能力。在这样的一个不对等的背景下,渐渐滋生出此类无法无天的恶毒继母也不足为怪了。”
在李健律师看来,要减少和杜绝此类行为的再发生,应当把虐待犯罪列入公诉案件,“从法律上鼓励群众监督,劝阻,控告,这才是保障儿童健康权益的根本之所在”。
华声评论:看着女童死去的是法律
邻居们反映嫌犯虐待小潇然由来已久,进行规劝反招谩骂。老师目睹萧然被虐待的惨状,规劝反被质问,后母还表示若妇联介入也无任何压力,众多人都知道的虐待事实,最后竟让这个可怜的孩子疑似被虐致死。
批判公众冷血,批判老师冷漠,批判妇联等相关部门懦弱……在作恶者面前,没有强有力的法律条款和国家机器支撑,公众、老师、智能部门都硬不起来。笔者看过太多的类似新闻,孩子疑似被父母被后母虐待,即使民警来了,也只是调解,说服教育,然后把孩子留在家里转身离开。忽然羡慕起《刮痧》里那个让父母抓狂的丹尼斯,陌生的美国医生看到他的刮痧伤痕立即报警,儿童福利院和警察立即用法律手段剥夺了丹尼斯父母的监护权。一场中西方文化碰撞引发的闹剧展示出美国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谨慎、强硬、不近人情。如若中国未成年人的保护机制也强硬得如此不近人情,法律也不会看着小潇然疑似被虐死去。(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