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为网友刘女士所购洪大妈桂圆八宝粥(网友供图)
华声在线6月7日讯(记者 郭东亮)“八宝粥里竟有死苍蝇”,6月7日上午,长沙网友刘女士(化名)向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投诉称,在千惠超市买的一罐洪大妈桂圆八宝粥,里面竟有一只死苍蝇。
八宝粥快喝完了才发现死苍蝇
6月7日上午7点多,家住湘江世纪城的刘女士赶着上班,没来得及吃早餐,就在雅礼中学对面的千惠超市买了一罐桂圆八宝粥垫垫肚子。
“快喝完了才发现里面有个大头苍蝇,真是恶心死了”,刘女士非常气愤,立即拨打了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热线电话,投诉不良商家让消费者“作呕”。
据刘女士称,其所买洪大妈桂圆八宝粥生产厂家是位于厦门市同安区同吉工业村(厦门市同集中路1353号)的厦门舟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是2011年11月10日,保质期两年,至2013年11月9日,购买时,罐口密封良好。
“苍蝇是死的,不可能是粥罐打开后飞进去的,肯定出厂前就有了”,刘女士质疑,八宝粥厂家卫生不达标,期待当地质检部门介入调查。
厂家回应:会跟消费者联系调查原因
6月7日上午,记者致电厦门舟和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总裁助理林女士表示,已将消费者反映情况备录在案,公司会按照消费者所说生产日期和批号,调查生产工厂和销售商,并交由公司售后服务部门专门处理消费者投诉。
该公司华中地区负责人符经理(兼任湖南地区经理)接受华声在线记者电话采访时亦表示,其公司会与该消费者联系,调查核实情况,“在正式调查结果出台前,是否如消费者所说出现死苍蝇、死苍蝇出现在哪个环节等问题不便下结论”。
符经理表示,若果如消费者所言,属其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其公司会根据《消费者保护法》按1赔10的比例进行赔偿。
律师说法:彻查危害源头更重要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不管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双倍赔偿,还是商家主动自愿的十赔赔偿,其总金额明显是难以弥补消费者由此发生的损害。
因此商家要做的不仅是赔礼道歉,事后救济,更重要的是要彻查其危害物质入侵罐内的源头,防范类似事件的再发生,否则届时的损害绝对不会仅是多赔十瓶稀饭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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