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长沙中心医院,刘先生躺在病床上等待检查。 图/记者刘有志
(3月11日,长沙湘府东路某酒店B栋,出事电梯已被停止使用。中午12点08分,电梯从27楼突然掉到了19楼和20楼之间,4人被困20多分钟。图/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周连武)
红网长沙3月1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连武)和往常一样,到了中午12点,在27楼办公的何成蛟准备乘电梯下楼吃饭。但昨天中午这顿饭却因一个意外被推迟。
昨日中午,位于湘府东路某酒店B栋写字楼电梯出现瞬间降落——从27楼直降19楼,20多分钟后电梯门被打开,4人获救,其中一名残疾人,因出现头晕等症状被送往医院。电梯内出现事故,责任如何划分?律师分析了5种情况。
现场:电梯瞬间从27楼直降19楼
何成蛟介绍,中午12点08分左右,他走进27层电梯并站定,和他一起乘电梯的还有肖福金龙、腿部残疾的刘俊科以及傅迎春。
傅迎春按了关门按钮,电梯门刚关上,电梯就“哐”的一声,急速下降,电梯内的灯全灭,连楼层的指示灯也不亮了。“当时我本能地弯曲膝盖。” 何成蛟说。
面对突如其来电梯坠落,刘俊科显得措手不及。“我右腿安着假肢,由于急速下降,一只脚根本站不住,最后一屁股坐到地上。”
现场一片惊慌。肖福金龙回忆,傅迎春按了紧急报警,电梯内的灯才亮起来,可还是不知道落到哪层。20多分钟后,该酒店长沙红星君和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把门打开,这时何成蛟才发现自己胸部以上在20层,胸部以下在19层。因刘俊科出现头晕、胸闷等症状,被送往医院检查。
回应:物业公司将尽快检测排查
物业公司工程部的工作人员介绍,3月6日省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来检测电梯,并通过检查。该物业公司总经理叶文鼎表示已经和电梯维保单位联系,将尽快检测和排查。
肖福金龙告诉记者,十几天前,他公司几名同事也遭遇降层,当时只有2层。现在他对电梯的安全很担忧,“我们的员工和客户的安全如何保障呢?”
目前,酒店1楼已出现“禁止入内”的警示牌。
[法律问答]
电梯内出现事故,责任如何划分?记者就此采访了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他表示电梯侵权的责任划定因其使用领域和使用人的不同,法律适用和责任划分也有所不同。
1.若事故发生在小区,基于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合同,业主受伤害可以主张违约索赔。若是非业主遭受的损害,更多的只能依据《侵权责任法》等相关规定来主张权利;
2.若在开放式商场、娱乐场所,当事人遭受损害,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赋予消费者人身健康不受侵害的权利主张赔偿;
3.事故发生时,如果电梯在保质期内,则由开发商和供应商共同承担责任,如果电梯过了保质期,则由物业公司承担责任;
4.如果电梯本身没有问题,是因超载造成事故,则由乘客负责,尤其是后上的乘客;
5.如果事故由乘客故意违规操作造成,责任则自付。若是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的损害,责任人先行代为垫付赔偿之后也可以向实际的损害人进行索赔。
新闻地址:http://hn.rednet.cn/c/2012/03/12/2545033.htm